上周OFW Law公司的法律分析師們在博客上發表了一篇博客,認為“添加糖”不應該納入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修訂的食品營養標簽內容中。
“白宮看上去正在推動FDA提出更多的要求,包括要求標示“添加糖”,而這些可能是不必要的,甚至是無益的”,Richard L. Frank和Bruce Silverglade寫道,“連日來,FDA要求食品營養標簽中標示’添加糖’的消息充斥著國內新聞,盡管該機構還沒有進行相關研究,以確定該標示對消費者是否會有幫助。”
該博客引用了FDA的說法,他們認為缺乏證據表明“添加的糖”比其它的能量來源更能直接導致心臟病和體重增加。
美國公共利益科學中心(CSPI)的健康促進政策主任Jim O’Hara回應說,FDA提議的擬議條例還沒有確定下來。
“政府機構將會定期考察支持和反對擬議條例的相關證據”,他寫道。
O’Hara引用了美國心臟病協會(AHA)的建議,以支持在營養標簽中標示“添加糖”,該建議指出女性和男性每天攝入的“添加的糖”分別不應該超過25克和37.5克。
他也引用了世界衛生組織指南,該指南限定每日糖的攝入量限制在攝入總能量的10%以下。包括“添加的糖”和天然的糖在內,糖占總能量的5%將會有額外的健康益處。
事實上,美國2010年膳食指南估計美國日常飲食總能量的16%來自于“添加的糖”,這些“添加的糖”通常提供能量,但是提供很少或者不提供必需的營養素,也不提供膳食纖維。
因為缺乏消費者研究,所以Frank and Silverglade也想知道“添加糖”的信息將怎樣影響消費者。“這是FDA的另一個錯誤的嘗試,還是僅僅使消費者更加困惑?這種做法能為美國人的身體健康帶來一些長遠的益處嗎?”
雖然作者們承認并不是所有的能量都是相同的,但是他們認為在營養標簽上以更顯眼的方式標示這些信息將是一個進步。
“這個史無前例的規定超出了FDA以往的法定權限,將給食品企業增加額外的費用,而這些費用最終將轉嫁到消費者身上”,Frank和Silverglade寫到,“白宮應使FDA履行基于證據的科學和監管政策的承諾,撤回提議的“添加糖”的標簽擬議條例。”
當FDA在本周四召開關于提議的營養標簽擬議條例的公眾會議后,圍繞食品營養標簽內容變化的爭論預計在本周晚些時候將會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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